摘要
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日本代表团提出将"种族平等"原则写入国联盟约,该提案由于引起英美等国的强烈反对而遭和会否决。日本提出"种族平等"原则主要是为了解决本国公民在海外遭受种族歧视问题,以及确保日本在国联中不至因种族问题而影响其地位。然而,随着和会的进行,日方的这一诉求却在客观上变成其在山东问题上迫使美国对日妥协的重要因素。中国代表团在事先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动地卷入了这一问题的争论,由于中方在"山东问题"上亟需仰赖英美等国的帮助,因而只对日本表示了有限的支持,这充分反映了一战之后中国作为战胜国地位的脆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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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山大学; 历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