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将法制审核程序单设一条,且做了重要修改,使之更加符合国务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意见的精神,因而备受各方关注。其中,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是,第57条第2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以下简称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亦发生变化。作为内部行政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一直未引起足够重视,加之制度供给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