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书刊版式专有权是我国《著作权法》第36条授予出版者的一项著作邻接权。从历史之维考察,版式专有权与著作权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特定联系,重在发挥制止版式影印盗版等摹本复制和非法传播这一反不正当竞争机制本应具备的功能。版式专有权的保护范围问题应当从权利客体和权能范围两个维度进行考察:从权利客体来看,版式专有权并非设计人针对图文版面布局所提出来的独创性表达部分,而是书刊版面布局经过排版制作、编辑及加工之后的最终呈现形式——版面形式,不应参照作品的独创性要件来认定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版式专有权应理解为出版者对同一出版内容之出版物的版面形式所享有的权利。从权能范围来看,版式专有权主要规制以影印或类似方式对版面形式实施的摹本复制,实际上关注从客体保护边界而非行为模式范畴对其保护范围进行界定。通过考察各国(地区)立法例和法解释学分析,无论是从实然还是应然层面,版式专有权的权能范围都有必要延伸至信息网络传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