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底层智能算法属于专利主题。研究发现,“产权劳动理论”为建立底层智能算法专利法保护机制奠定了理论基础,而著作权法无力保护底层智能算法核心要义,保护期限会带来权利风险;商业秘密法会引发私法自治与公共利益的冲突,无力避免社会伦理风险。以公开换保护是应对底层智能算法不可解释性问题的迫切需要,底层智能算法专利化是推动技术创新的现实需要。因此,应构建多层级协同保护机制,建立算法代码库备查机制,构建授权报备制度以规避重复保护风险,推进建立算法合理使用制度,建立双轨认证机制,特别限缩底层智能算法专利权保护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打击滥用专利权行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体多层级协同机制的能效,科学促成产学研融合,助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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