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的第六次修正。该修正稿关于民族工作的修订亮点频呈,增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其意蕴深厚,对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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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