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三角科技合作开展较早,在政府层面通过联合项目、联合执法,在社会层面通过科技资源共享、双创平台合作,在产业层面通过产业创新联盟、龙头企业技术扩散等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长三角区域创新利益关系需要进一步协调、科研联合攻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创新人才跨区域流动障碍有待进一步突破、科技合作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提出全面对接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加强与长三角高端科研创新平台的全面合作,推进创新共同体科技合作建设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