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查逮捕诉讼化的几点理论思考

作者:林志毅; LIN Zhi-yi
来源: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8, 30(3): 64-68.
DOI:10.3969/j.issn.1674-5612.2018.03.009

摘要

审查逮捕诉讼化,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在人民检察院的主持下,解决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措施的结构关系,其不仅适用于批准逮捕环节,也适用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和侦查羁押期限延期审查环节,其主要内容是审查羁押理由与羁押事实.审查逮捕诉讼化的模式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审查逮捕诉讼化需要证据开示,但只需要满足特定事实指向和程度指向即可.审查逮捕诉讼化涉及实质审查,但有别于审查起诉阶段的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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