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是共同犯罪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古今中外的刑法中有关共同犯罪人分类的规定纷繁复杂。在刑法理论中,共同犯罪人分类方法主要有形式分类法和实质分类法两种。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该分类方法存一系列缺点,破坏了我国刑法的科学性,因此有必要对其加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