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早在1951年,政务院就作出《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案)》,进行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国家机关的精兵简政工作。从1954年年底开始,又在全国开展了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改革开放后更持续不断地进行了40余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回顾新中国70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历程,总结经验,深刻认识当前面临未竟的政府机构改革任务,探索在新起点上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建设好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