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因其客体的无形特征,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贸易及对其侵权的认定比较复杂。本文从公共产品角度分析了知识产权受保护的必要性。由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因而对其局限性也进行了分析。知识产权是通过对发明创造和创新创意进行保护来鼓励发明的创新热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利弊共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否可取,需要对这种保护的社会收益和社会成本进行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