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提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1]这种对话,并非任意两项之间的随意对话,而是在教师引导下学生与文本、教科书编者和原作者的对话过程。阅读的实质就是读者理解文本,与文本展开对话,而教学意义上的阅读,就是把握教材文本"意义"的过程。这个"意义",应该包含四个层面的内容:一是作者意义,即作者在文本的表达意图;二是文本意义,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