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营者集中强制申报通过对交易的事前审查来减少对竞争的损害。与此同时,事前强制审查也会带来申报门槛设定、行政、调查、交易时滞等方面的成本,因而有必要对比制度运行的收益与代价,进而考虑制度变革的可能方式。中国对于经营者集中案件在禁止、救济上的比例偏低,加上威慑效果严重不足,导致强制事前审查的收益有限;而在案件调查、交易时滞、申报等方面的成本显著。相比之下,自愿申报审查以及转变为事后审查虽然在阻止限制竞争的集中交易上的收益较少,但可以节省大量成本。对制度运行收益与成本的总体分析,可以作为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未来变革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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