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在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心中,“安行”追求的是脚踏实地,不忘法者之端;与时俱进,弘扬法治精神。创新实干“六新建设”夯实党建根基2014年1月,安行所建所伊始,十余人的队伍中,就有七人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红色基因格外鲜艳。“把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发展相结合、与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律师的精气神和人格塑造相结合、与律师队伍风气引领相结合”,不仅成为安行所创始合伙人的共识,更是律所建所立所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