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为保障第一类疫苗异常反应受种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机遇,有必要在对比研究域外其他保障模式的基础上,明确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扩大行政补偿的范围,偶合症也应当予以考虑;提高行政补偿的标准,完善行政补偿的方式等。同时,探讨我国试点地区基础保险模式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以便能够更好地保障第一类疫苗异常反应受种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