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美经贸协议》中的遵守机制包含了报告与公众评论制度、监督制度、争端解决制度、对等和报复制度以及条约调整制度,体现了"先管理后强制"的思路。其中,报告与公众评论制度、监督制度可与争端解决制度联动,导致对等和报复措施,回应了美国部分WTO改革诉求,有可能会给我国造成较大压力。根据中美关于《中美经贸协议》可执行性的相关博弈,今后我国在管控中美分歧、聚焦中美合作时应首选多边渠道,并根据美国国内形势变化,积极影响中美合作的绝对收益和相对收益,推动实现互利共赢。
-
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国际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