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陆象山在继承孟子贵民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主民"的思想观念。"主民"思想涵盖了三个层面,一是官员为政应以保民、利民为先;二是统治者应将民众视为治国的根本;三是民众能够为自己做主。可以说,"主民"思想确定了民众的主体性地位。这一思想进路在中晚明的"觉民行道"运动中得到了继承和发展。从象山的"主民"思想到"觉民行道"的实践都包含了对个体性价值的肯定,而很多儒者的政治取向也诉诸社会大众,并逐渐形成了民众政治主体的概念。然而,民众政治主体存在着伦理与政治的两重内在困境,这导致一般民众难以直接参与到现实的政治实践之中,而对这一困境的解决,则构成了晚明至近代学者在政治领域内探索与实践的题中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