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出构建地方法治建设监测数据指标体系这样一个命题,是因为现有法治指标体系评估标准的失真与失范,而失真与失范的根源在于对客观数据的忽视与遮蔽。建立地方法治监测数据指标体系的可能与路径,构建地方法治监测数据指标体系需要实践法治观的领航与指导,也需要进行跨学科的引入,法治监测数据指标既具有形式特征又具有实质功能。其系统性、真实性、规范性、公开性、稳定性、准确性和操作性构成了构建法治监测数据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从构建思路、数据获取、框架结构、监测对象和操作路径上形成了构建法治监测数据指标体系的主要途径。

  • 单位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