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汉墓石刻管理所保存有一通"大金定州创建圆教院记"碑,碑文分上下两部分,上部分刻由朝廷赐额圆教院的敕牒,下部分刻中山致仕杨乃公撰写于金承安三年(1198)的记文。由敕牒和记文可知,圆教院为定州开元寺毗卢院(崇教院)的南院,金大定二年(1162)缴纳银钱后获朝廷赐额,之后在僧众和信众的支持下,圆教院逐渐完成寺院建设。该碑为研究金朝鬻卖寺院名额制度,了解圆教院的创建过程,以及探究金代定州开元寺的情况提供了实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