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吉政发[2021]3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06年1月10日省政府印发的?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吉政发[2006]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