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概念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这是一种由智能合约和区块链技术构建的组织形式,其权力和决策机制分散化,由参与者共同决策。当前,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犯罪存在两种基本类型,表现为黑客攻击、非法交易、洗钱犯罪、虚假ICO、庞氏骗局等不同的具体犯罪形态。对于利用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实施的犯罪,我国刑法在否定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犯罪主体地位的同时,承认其作为犯罪工具的定位。在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犯罪的刑法规制中,去中心化自治组织不同成员的刑事责任认定、利用去中心化组织实施犯罪中的帮助行为正犯化、作为犯罪工具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合理处置等值得深入探讨。同时,为了更好地应对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犯罪带来的挑战,有效防范与打击此类新型犯罪,还需在法治层面完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犯罪的刑法规制,同时在技术层面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以彼之道,还施彼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