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讨论法律与发展的中国经验,不能忽视中国智识群体的"中国经验",不能忽视他们对中国法治的"问题域"的关注和深入讨论。讲法治秩序,讲宪政安排,讲人的权利保障,需要具有某种能力并有力量去要求并维持政府权力限制之"德性"的公民。提倡以"公民参与"为导向的"公民美德",显示了公民对有权者施加某种形式的限制的意愿及能力的重要性,对于中国法治秩序形成的先决条件和重要环节而言,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可能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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