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1997年《刑法》中增设了医疗事故罪,并把它当作典型的业务过失犯罪。近年来,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对医务人员的刑事处罚却轻于其他的过失犯罪,而且法定刑刑种单一、刑罚幅度过窄、最高刑过低等问题出现争议。文章从医疗事故罪的刑罚配置存在的缺陷进行研究,对完善医疗事故罪的法定刑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