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3世纪至20世纪初,中国元、明、清三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委任当地首领担任"土司",世袭统治当地人民。土司制度在明朝达到了鼎盛,朱元璋规定土司"可承袭,拥生杀,需朝贡,供征调"。直到清朝雍正年间,在"改土归流"的改革进程中,才把世袭的土司改成了由朝廷任免的流官。留存至今的土司城寨及官署建筑遗存曾是土司的行政和生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