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牧民主体地位实现具有复杂性,需要从理论上建构起哲学、政治和历史的逻辑认知,构建确立农牧民主体地位的良好环境。当前民族地区农牧民存在主体认知缺乏、主体角色担当弱化、主体作用发挥缺失等问题。究其根源,在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发育程度不支持、主体能力与主体地位要求不匹配、自上而下的乡村振兴推进模式不支撑等。破解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变革"保姆型"角色,充分尊重民族地区发展阶段性特征,构建村两委引导力量;提升农民"主体能力束";发挥产业利益同农牧民参与的利益粘性作用等举措,构建起完善的路径体系,培育主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