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了解湖南省农业碳排放特征及影响因素, 可为湖南省绿色低碳农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通过查阅《湖南统计年鉴》以及各地市统计年鉴对作物种植面积、农业物资投入量及畜禽养殖量进行数据整合, 利用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经典碳排计算理论计算湖南省2007—2020年间农业碳排放量。以2007年为基期年, 采用kaya碳排式和对数均值迪氏分解法(logarithmic mean Divisia index, 以下简称LMDI)分析其影响因素, 并引入灰色预测模型(Gray forecasting model 以下简称GM (1, 1))预测湖南省2021—2040年间碳排放量。计算结果表明, 湖南省2020年碳排放量为6×107 t, 碳排放强度为1.01 t·(104¥)-1, 并于2015年达到峰值。湖南省农业碳排放量呈现出三段式变化: 因2008年特大冰雪灾害对农业产生严重影响, 农业碳排放量在2007—2008年间呈下降趋势; 2009—2015年稳步上升并于2015年达到峰值; 2015—2020年间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与此同时, 不同地市间存在明显差异: 长沙、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益阳于2015年前后达峰, 而其他地市如株洲、张家界、郴州、永州、怀化、湘西在2018年前均有一段平稳上升期, 娄底波动上升, 因此难以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湖南省各地市农业碳排放强度均逐年下降, 基年农业碳排放强度越大的地市其在后续年份中农业碳排放强度下降幅度越大。2007-2020间各地市农业碳排放量平均变异系数42%, 农业碳排放强度平均变异系数为20%, 说明地市之间的农业碳排放量差异程度远远大于农业碳排放强度差异程度。农业碳排放源排放占比从大到小依次为: 农田土壤利用>畜禽养殖>农资投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水平和农村总用电量对增加农业碳排放量起主要作用, 其中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村总用电量是主要影响因素; 农业生产效率、农业产业结构、地区产业结构、农村居民人均用电量在农业碳排放量减少的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研究表明, 湖南省农业碳排放量在2015年达到峰值,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各地因地制宜地推动绿色创新、加强政府职能等建议, 为湖南省农业碳减排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