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表制二次供水小区的水费由物业公司交纳

作者:陈慧军
来源:人民司法, 2019, (11): 53-100.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19.11.017

摘要

<正>【裁判要旨】总表制二次供水小区最终的水费负担主体是业主。由于表具产权的界分,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身份属性,供水企业有权向受其委托控制、管理总表的物业服务企业收取水费。供水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形成的是委托收取水费的代理关系,故物业服务企业只得按供水企业定价向业主收取水费,不得加收服务费等,但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供水企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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