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4号《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5月15日经教育部2018年第12次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部长陈宝生2018年6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