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2035年的非对称创新

作者:葛忆翔; 陈元志
来源:中国科技论坛, 2020, (10): 10-12.
DOI:10.13580/j.cnki.fstc.2020.10.006

摘要

<正>"非对称"(或"不对称")相对于"对称"而存在。李政道认为",对称"和"不对称"是自然辩证法的一对范畴。某种事物、现象、过程和规律,包括物质或能量的转换、运动,物质的条件、结构、属性和关系等在一定变换条件下的不变性,就叫做它们对于这些变换的对称性[1]。非对称就是在一定变换条件下,不保持不变性,亦即对称性的破缺。"非对称"最初应用在物理、化学、信息、生命等自然科学领域,随后应用到经济学、国际政治、军事战略等社会科学领域。

  • 单位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