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讨魏晋六朝“韵”内涵的不可通约性,揭示“韵”的审美分野现象,是基于对这一被忽视的历史现象的学理考量,旨在统一性之外探求差异性,以呈现“韵”的复杂面貌。文艺美学对“韵”多层涵义的参与性建构及选择性使用既存在意界融合,也存在审美分野,且后者要早于前者。经过考证,现存佐证“韵”字始于先秦及汉代的文献或不可信或存疑,至三国曹魏时期才出现对“韵”的释义,以之为“音和”。晋人品评人物舍声言韵,将“韵”指向抽象的人物气度,以不和谐的放旷怪诞为大韵;其后南朝画论与文论形成了“舍声”与“即声”论“韵”的审美分野。谢赫《古画品录》所论之“韵”不是指形式的和谐美而是指形象的生动传神之美,它的哲学基础不是汉代元气说而是魏晋玄学的形神之辨,它契合的是中国美学传神写意的理论体系。刘勰《文心雕龙》中“韵”字有33处,基本没有脱离声韵范围,其哲学基础是儒家的“中和”学说。刘勰固守“韵”的本义,呼应了当时重视探讨声韵的学术风尚,他忽视“韵”之新义,由此形成了他在韵论上的历史局限性。文论对“韵”之形上性的探讨至宋代才有突破,随着余意之韵在文论中的出现,“韵”在文论与艺论中才走向意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