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比较微型锁定钢板与肱骨近端解剖锁定钢板(PHILOS)内固定治疗劈裂型肱骨大结节骨折的疗效。方法回顾分析2014年6月至2018年10月宁波市第六医院收治的68例劈裂型肱骨大结节骨折患者的临床资料。依据手术方式将患者分为微型锁定钢板组和PHILOS组。对微型锁定钢板组36例患者采用经肩峰下纵行劈开三角肌入路,以微型锁定钢板固定;对PHILOS组32例患者采用经三角肌-胸大肌入路,以PHILOS固定。术后1、2、3、6、12个月及末次进行随访,行X线检查,收集患者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切口长度以及末次随访时肩关节的活动度、美国肩肘外科协会功能评分(ASES)、Constant-Murley功能评分、疼痛视觉模拟评分(VAS)和并发症。采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对2组数据进行比较。结果 2组患者术前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有可比性。微型锁定钢板组和PHILOS组的手术时间分别为(62.3±15.3)、(74.5±18.4)min,术中出血量分别为(68.4±13.4)、(120.2±18.4)ml,切口长度分别为(4.5±1.7)、(9.5±2.2)cm,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01);末次随访ASES分别为(93.6±5.3)、(85.5±5.7)分,Constant-Murley功能评分分别为(92.5±4.7)、(84.5±5.8)分,VAS评分分别为(0.9±0.2)、(1.3±0.3)分,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32、0.028、0.029);肩关节活动度分别为前屈上举(163.3±23.1)°和(142.1±18.5)°、外展(132.3±29.6)°和(123.4±24.7)°、外旋(45.3±8.9)°和(35.6±7.2)°,内旋达T12(L4~T8)和L2(L5~T9),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所有患者骨折均愈合。微型锁定钢板组患者中1例术后4个月出现肩关节僵硬,1例腋神经损伤后出现肩关节半脱位;PHILOS组患者中3例术后3~6个月出现肩关节僵硬,4例出现肩峰下撞击综合征。结论采用微型锁定钢板治疗劈裂型肱骨大结节骨折患者较PHILOS具有切口小、出血少、术后患肩关节功能更好的优势。

  • 单位
    宁波市第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