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国务院对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有关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修改了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主要内容包括:在优化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方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以及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等手续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