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图书馆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形成了两种不同解读。本文从法律文本和图书馆实践出发,通过文义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社会学解释方法以及运用比例性原则,对该条文进行法理性解读,并分析在我国公共图书馆法治化过程中该如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进行法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