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解释方法是否有助于提升法律解释的客观性一直以来饱受质疑,但语言的社会属性以及人们对理想社会的普遍认知确定无疑地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向法律解释提供了客观性基础,然而,现代社会的自由化与多元性又使得这种客观性仅具备相对性。但解释的客观性仍然是法律解释中值得追求也是不得不追求的重要目标,有必要通过改进解释方法的操作性与情境性的解释规则、正确处理个案平衡与法律解释统一性的关系、协调不同解释方法间的关系等途径,增强法律解释的客观性,最大程度地消弭分歧,实现法律认知与法律适用上的相对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