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不同抗精神病药维持治疗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复发率是否存在差异。方法:对首次发病住院的425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时分别采用氯丙嗪(n=38),奋乃静(n=41),舒必利(n=52),氯氮平(n=81),利培酮(n=63),奥氮平(n=58),奎硫平(n=44),阿立哌唑(n=48)等8种抗精神病药维持治疗,以自制调查表及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观察其2年内复发率及服药依从性。结果:425例患者2年内总复发率为64.06%。复发率从高到低依次为氯丙嗪、奋乃静、舒必利、阿立哌唑、奎硫平、利培酮、氯氮平、奥氮平。奥氮平组的复发率显著低于氯丙嗪、奋乃静及舒必利组(χ2=5.01,4.63,4.35;P均<0.05);氯氮平组的复发率显著低于氯丙嗪组、奋乃静组(χ2=4.06,4.05,P均<0.05),其余各组间复发率比较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8种药物的服药依从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精神分裂症首次发病患者出院后不同种类抗精神病药维持治疗2年的复发率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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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西省荣军医院; 抚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高安市筠阳镇医院精神科; 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