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宪政框架下,现代行政法律制度的核心是希望在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的支点。在考量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时,既要基于公民权利至上的逻辑起点,也要正视现代行政权力扩张的基本事实。新近通过的《行政许可法》对权力(利)框架进行重构,在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这一对应层面对权力(利)关系进行诠释,取得瞩目的突破。在宪法保护人权和保护私产的思想指引下,只有在“公民私域权利自由”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民公域权利自主”的积极功能,才能真正实现公民权利至上和人身彻底解放的终SE目标。

  • 单位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