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三明市开展"医疗、医保、医药"联合改革,实行院长和医务人员年薪制,全市实行三类医保基金综合管理制度,实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首先通过改革,对院长绩效管理和医务人员薪酬待遇进行探索,很好地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其次是医保基金由全市统筹管理,进一步提高医保保障水平;最后是进一步挤压药价,为大幅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寻求一定的空间。"三明模式"在改革探索的过程中有效地消除我国当前的公共卫生医疗体系一部分弊端,也为医疗卫生背景下的公立医院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