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清四川各地的抬垫,是指在田赋征收结束之际,由基层催征者为欠缴粮户垫付税银,随后向其追讨本金和利息的现象。巴县档案中保留了大量有关抬垫和抬垫纠纷的记载。与早期现代英法两国包税制相比,抬垫由于是以分散化方式实施的直接税包揽,所以更易遭遇复杂社会经济力量的渗透和抵制。复杂社会经济结构既构成抬垫的有利条件,又构成其约束。相对发达的基层金融网络,使得抬垫机制能及时获得足够数量的资金,从而满足县衙的紧迫财税需求。抬垫基本完成了对近代国家建设初期阶段提供资金的历史使命,但其在运行中遭遇了由具有强烈反控制性的乡村复杂社会经济引发的种种结构性困局。这又导致部分抬垫资金难以收回,并持续引发纠纷、诉讼,乃至抬垫人的不法行为。在国家权力、基层金融和普通粮户间的交互作用下,晚清巴县的抬垫成为以加赋手段促进近代国家建设的最优解。但抬垫运行中的相关困局也表明,近代国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也需要财政国家建设和私法近代化方面的更深刻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