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洛阳玻璃厂遗址面临地面工业遗产保护与地下隋唐洛阳宫城大遗址保护之间的矛盾和困境。文章首先从大遗址保护专题研究出发,寻求城市区大遗址保护与利用的可行之路。另一方面,对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也进行了深入探讨,关注工业遗产再利用与城市的集约发展相适应。继而将"洛玻"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置于大遗址保护的大背景下,并提出两者须相互依存,共同体现最大的综合价值。为城市经济的良性循环,工业遗产应"谨慎多保"。在具体实施中通过设立一套互成角度的格网体系,使得大遗址保护与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自成体系又能相互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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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