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军队各有关单位:现将《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