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第51条明确,自2021年9月1日起,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近年来,安责险作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替代制度,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分散赔偿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实际推广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执行过程中的不足。事件一: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