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质发〔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市场监管部门、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资监督管理,强化供应质量,

  • 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