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实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既相互衔接又适当分离的"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会计核算模式。在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下,由于财务会计权责发生制和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存在收入(费用)与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的核算范围及确认时点不同,导致会计核算会出现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本文依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相关解读,从我国政府会计制度发展历程出发,通过对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对比分析,提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及管理的思路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