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法律史研究上,黄宗智是一位重要的学者,然而他的研究又具有法律人类学意义。从实践的历史出发,他看到了中国法律从传统到现代长期存在的悖论现象,提出了重新认识中国法律的系列概念与理论。其中,实用道德主义概念贯穿他的研究,是其理解中国法律问题的基本立场和出发点。在具体策略上,他突出"文献、田野、档案"三结合的手段。然而,最有价值的方法论启示有二:一是从具体问题入手,将法律史和法律人类学冶为一炉进行思考;二是将中国法律视作中国社会的认识论工具。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