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通信秘密存在着诸多学术争议,而网络通信技术的运用则使得这一争议更为复杂。通过横向比较研究及现实考察可以发现,通信秘密不仅包含隐私和表达利益,而且对应着建构让公民能够安心安全使用的通信系统的要求。唯其如此,通信秘密并非隐私权的下属权利。在范围上,它同时涵盖通信内容和通信构成要素,但二者受保护程度不同,且在网络时代应对后者从严予以认定。在限制上,尽管通信秘密受到加重法律保留,从而可能引发两重法律困境,但一方面应区分通信内容和通信构成要素,另一方面该权利还受到一定的内在制约,故而两重困境均可能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