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非犯罪化刑事政策影响的深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虽然暂缓判决制度在我国只有短暂的试行经历,但是有关暂缓判决制度入法的讨论却从未停止。暂缓判决制度和附条件不起诉、刑事和解制度一样,彰显了我国刑事诉讼的非犯罪化价值,并且有利于帮助轻微犯罪的被告人积极悔改、复归社会。作为审判环节的非犯罪化手段,暂缓判决制度有着不可替代的诉讼价值与功能。推进暂缓判决制度的刑事立法,是完善我国非犯罪化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