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宁夏地区公共场所控烟现状及消费者吸烟行为和控烟态度,为制定公共场所控烟措施提供依据。方法抽取905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开展控烟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随机抽取1 868名消费者,采用统一编制的自填式问卷对消费者吸烟行为和控烟态度进行调查。结果全部符合要求的255家,单位总合格率为28.18%。7类场所中,影剧院单位合格率最高,为60.00%;饭馆(餐厅)最低,为17.20%。与"吸烟区"有关的检查内容合格率低,均不到40.00%。消费者吸烟率为35.33%,男性高于女性(2=534.37,P<0.001)。支持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消费者占87.16%;吸烟时被劝阻,选择停止吸烟的占82.89%。结论宁夏地区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尚不乐观,应将餐饮、住宿和沐浴等场所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消费者控烟态度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有良好的公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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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吉林大学; 公共卫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