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袭警罪的规定旨在保护警察执法权和警察人身权,维护警察的执法权威,提升警察的职业荣誉感,但适用不当会造成警察执法权的扩张。适用袭警罪,要注意以下问题:并非所有警察都属于适格主体;只有直接针对警察人身的有形力才为袭警罪中的“暴力袭击”;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要做双重标准的理解;辩证认识“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