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内部世界观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的打通是建立“五通”法学新文科的基础和前提。“扩张性混合”“物理性混合”与“技术性混合”方案分别提供的是一种形而上的等位世界观与形而下的下位世界观,都是在现有法学世界观范围内的“内卷”方案,无法实现两者的打通;“形而更上的化合”方案在吸取这些方案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选取了一种形而更上的上位世界观打通方案,即通过形而更上地追溯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背后共同哲学渊源实体主义,以实现两者的打通和“内卷”的突破。实体主义还可以进一步实现更高层次的外部“五通”:通过将法学世界观追溯到实体主义而实现法学新文科的文理打通、人文社科打通和古今打通;通过将世界观由侧重于“分”和“知”的西方实体主义变革为侧重于“合”和“行”的中国传统关系主义而实现法学新文科的中西打通和知行打通。可见,法学新文科的核心是理念新,把西方话语体系主导下的文(法)科转向中国话语体系主导下的文(法)科,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新文科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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