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考察模式”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由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设定一定的考察期限,申请第三方进行考察评估,依据评估的结果来决定是否继续追究刑事责任。该模式虽历时较长,但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更为彻底,理论上通过立法将其制度化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在改革实践中,该模式在适用案件范围的限定、激励效果的保障、考察期限的确定等方面上存在困境,建议将重罪案件纳入该模式的案件适用范围,激励对象仅及于涉案企业,考察期设立在六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