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典舞与书法,是中华民族独有的身体语言、文字语言和声音语言。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十分紧密的联系,其方方面面,甚至有着令人惊异的相似性、相通性和相同性。舞蹈与书法同为艺术门类,亦为艺术之道,在本"源"上也就具有不言而喻的互通性、互连性、互融性和互补性。也就是说两者之间"韵"味相同、"形"影相随、"劲"律相溶、"气"息相通、"势"能相当。二者的这些相同、相通性、相似性,就是二者的"共源点",其共源点的挖掘开发,也就必然有着广阔的前景。